动物世界第五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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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额头上的“王”纹还余着些力的扭动,像活过来的图腾。他是当之无愧的森林之王,百兽之王。 人肉在我记忆中的普及应该是酸口,饱腹的老虎肯定是不会吃的,就算他吃——我肯定是吃不了的——我也不能说什么,胜者为王败者为寇,这是自然界最直接的法则。场面是震撼人心的,但其实比一些勾心斗角实在多了,起码死的明明白白。 我知道那时候闵昂如果不扑倒我的话,插入树干的刀具应该会刺穿我的腹部。 我夺下了偷猎者的枪,算是踩住了他拿起武器的上肢;我划烂了偷猎者的脸,算是踩住了他立足社会的脊梁。他的衣服破烂,枪身老旧,临死前还贪婪地拽着闵昂的兽皮虎毛。 其实不久前他还活着却也弥漫着死气,不是只是因为瞬间的惊恐,可能成了动物,我猜想他得了癌症或者长期接触癌症患者。死气如同附骨之疽,缠绕着他的生命。 我原来也知道贫富差距,在有些专家讨论每人富足一套房的时候,或者男女为了彩礼嫁妆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,有些人还在为了生活负重前行。他们听不见这些可笑的声音,或许太遥远,像我之前不太关注偷猎一样。有些人光是活着就拼尽了全力。 这个人类全力扒住闵昂的皮毛,我走过去挥抓打落了。人之爱财,取之有道。就算是救命,也不是以命换命,除了人类的规矩,谁说明了谁的生命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