妾室合法X的论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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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践技巧,以期在考试中脱颖而出。 3.卖身契与妾室制度的转折 面对妾室之风愈演愈烈的态势,国家不得不使出绝招——卖身契制度。法律明确规定,一旦选择做妾,在法律意义上便不再被视为一个完全独立的自然人,而成为了一种特殊的“物”。既然是“物”,便存在所有权的归属问题,因此需要签订卖身契。在大多数情况下,卖身契的主人自然是妾室的夫主,这份卖身契也成为了男主人和妾室之间类似于结婚证的法律凭证。另一种相对少见的情况是,家中正妻成为妾室的主人。出现这种情况,有的是因为正妻自身容颜不再,期望借助妾室的魅力吸引丈夫回归家庭;有的则是丈夫敬重正妻,为避免家庭纷争,从一开始就明确了妻妾之间的尊卑关系。 做妾室虽然能获得相对较高的工资,但却要付出沉重的代价,丧失了诸多作为人的基本权利,未来只能永远依附于男主人或者女主人,成为他们的附属品。尽管当时社会上不少企业的劳动合同所提供的待遇,从某些方面看还不如妾室卖身契,但那些企业合同并不具备合法性,而妾室卖身契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。这一特殊的法律规定,如同刹车器,终于让疯狂蔓延的妾室之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,社会也在这一复杂的变革中,逐渐寻找新的平衡。